1990年3月2日早上,河北省保定市大汲店村村民李洪洲像往常一样,吃过早饭拿起羊鞭,赶着一群绵羊沿村边小河向南走来。前边不远处便是京广铁路的一座桥梁,大桥下没有雪,可以在那儿休息一会儿。这里没有路,平时很少有人从这里走过。今天不知为什么,总觉得好像有人躺在桥洞下的地上。 他紧走几步,定神仔细观看,桥洞里确实有个人在地上躺着,那个人上穿花棉袄,下穿深色棉裤…… 他又加快了脚步,走近些一看,吓得几乎瘫坐在地上一一个面目全非的死人,头已经被打烂,头发长长的,好像是梳着两条长辫…… 他再也不敢看下去了,赶着头羊,沿原路返回村庄,随手报了警。 现场位于大桥涵洞下,从东数第三桥墩下面,中心现场位于由西向东数的第三个桥墩的北侧。死者女性,呈仰卧状,头西脚东,头颅被石块砸烂,鲜血流了一片,面目全非,根本无法分辨。死者留长发,梳着两条60厘米长的辫子,辫子已经被血泊粘在了身上,辫梢上扎着两个红色毛线绳。死者上身穿紫底红花的棉袄、下穿蓝色棉裤、腰间系一条红色线绳编织成的腰带,腰带被解开,胸部、小腹部、大腿部裸露着。从尸体姿势看,没有搏斗的痕迹。 痕检工程师、法医师开始对现场及死者进行勘验。在头颅一旁,有一块大约40×30厘米左右带血的石头。显然凶手就是用这块石头把死者头颅砸烂的。石头上有带血的手印,血手印显得特别粗大。 法医师对尸体进行了检验,推断死亡时间距现在约20个小时左右。死者的手、脚均未发现异常,由此推断、证明死者是在自然仰卧状态下被杀害的。 很显然,死者被杀前曾经与人发生过性关系。 从中心现场向外延伸,痕检工程师发现了与中心现场相同的一行脚印,脚印底部花纹清晰可见。初步判断,这行足迹就是凶手留下的。在距尸体不远处又发现了一行自行车轮胎压痕印。足迹与轮胎印痕与现场痕迹相吻合。这辆自行车轮胎印痕是由南往北,沿涵洞小路来到中心现场的。而后,又沿原路返回。 现场勘查结束以后,专案组进行了细致的调查。这里距北面的村庄约1.3公里左右,村里的人们没有到这儿来的习惯。附近村庄也没有发现穿花棉袄的妇女失踪。向东距现场约3.5公里处也有一个村庄,但这个村庄里的人因隔着一条南北河流而无法穿过到达这里。据村里人说也没有发现少人的现象。向南穿过东西铁路大桥约2公里处有一个村庄,但这里需要穿过一条铁路南端的公路才能到达,而村里也没有这种打扮的妇女。 中午时分,所有参加现场勘验和调查访问的同志都集中到市局大会议室,对这起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。 痕检工程师说:“从今天勘验现场看,可以肯定这是第一作案现场,死者是在仰卧的状态下被凶手杀害的,虽然已无法辨认面孔,但从衣着打扮上看,像是个农村妇女。女尸无任何被拖拉的痕迹,尸体右前方发现了自行车压痕,这个痕迹十分可疑,应该与该案有关。关于自行车的型号还需进一步分析确定。 发现的第二个疑点是一枚足迹。这枚足迹长28.5厘米,宽12.5厘米,从足迹分析认为是男性,身高1.85米以上。从足迹的现场活动范围来看,此人与该案有关,很可能就是凶手。此人在作案之前,与该女子有过性行为。现场还发现死者与该男子在发案前曾相对而坐的印痕,有一些食品包装纸,说明他们在这儿吃过东西。另外,现场还有弹落的烟灰、丢弃的烟蒂,我们也提取了相关的可疑物。” 法医师接着说:“从尸表看,女性有过妊娠史,年龄大概在35~40岁之间,农村妇女打扮,梳两条长辫,身高1.58米左右,脚穿家做棉鞋,没有穿内衣、内裤,比较脏,生前有过性接触,我们提取了分泌物,有关问题再做进一步化验。死者是在仰卧时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,被凶手用石块砸死的,头部、面部已被砸得粉碎,无法辨认面容。可如果找到尸源还是可以确认受害人的。相关检材我们将进一步作出检验和鉴定。” 调查访问的同志们汇报说:“我们分8个小组对周围的4个村庄和附近的有关单位进行了走访,均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情况。从查询资料分析,没有发现与受害人条件相符的失踪人员记录,到目前为止,没有任何情况和案件线索。” 死者是谁?她为何被害?她怎样来到这里的?死者与凶手之间是什么关系? 带着这些疑问,大家展开了认真的分析研究。 最后,局领导说:“本案是一起疑难案件,寻找尸源,以人找案是第一阶段主要工作。同时,要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,进一步拓宽线索。当前我们的工作分为两组进行,第一组寻找尸源,第二组在全市展开调查,发现与该案有关的蛛丝马迹。” 根据任务分工,大家展开工作。 寻找尸源从哪里开始?哪里是第一站?在哪里才能找到死者的真实身份? 第一组决定以市区为中心,向市区周边扩展,一个县区一个县区地查下去。当时的装备条件很差,刑警们都是背着死者的血衣包袱等候长途汽车赶往各地。每到一地,首先取得当地公安局的支持,把失踪女性全部排查一遍,每发现与该案条件接近的情况,都要深入到实地直接与失踪人员家属座谈,详细了解情况,一一记录在案。 3个多月的